【精选】安全协议书四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盐城市城南医院工程:公司考虑职工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公司有集体宿舍让每个人住宿。
如因各人原因贪图方便私自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上下班或者私自回家途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公司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
职工签字: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盐城市城南医院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执行。
甲方:xxxxxxx
乙方:塔司 信号工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认真贯彻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政策、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要求。
(2)甲方对乙方对施行施工管理职能,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执行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和合同及各项协议书之合同规定,不得违章指挥。
(3)甲方对施工现场实施统一管理,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方案及审批,对施工现场平面总体规划进行安排,甲乙双方对新入场施工人员各自进行安全教育,并各自做好详细记录.
(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未进行教育或技术交底自上岗操作的人员进行300元以上严重处罚并立即停止工作。
(5)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签字本安全、文施管理责任书。
(6)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有权对乙方发书面隐患通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达标验收合格;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成整改合格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按《建设工程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的处罚规定》对乙方进行300元-20xx元处罚。对险情严重的给予500元-3000元处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后果由乙方自负。
(7)对多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内讧、挑闹事非、侮辱他人、打架、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存在安全隐患、违章拒不整改制止、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给予500元以上处罚的通知强令乙方进行更换并清除出现场;相关班组、施工人员;问题严重的甲方更换整个班组或整个队伍。限期清出施;在乙方人员、对伍更换清出现场期间,如因此事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治安事件、刑事犯罪事件、经济损失等有乙方单位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8)甲方坚持“四不放过”原侧。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 乙方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 乙方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7. 乙方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8. 乙方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0.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井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四、基本安全操作
l.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o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交底内容: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五、三角架吊装
l.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e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l.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六、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l.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乎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各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撵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蒲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X 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本协议一式三份项目部 塔司 信号工各一份,本协议在签订之日后生效。
以上的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上海瑞金商务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本大楼进行二次装修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1、装修请与工程部门联系,在装修工程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并改动大楼原消防设施的租赁方应先将装修方案平面图及时送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由消防等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装修单位在装修前向工程部门送交装修报告、装修计划及有关资料,经工程部门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2、装修前必须将电工操作证、装修负责人安全管理证复印件送交物业管理部审核,经物业部和安监局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装修前交付施工押金及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未造成甲方损失的,装修完毕后按规定退还乙方。
4、乙方同意交纳本装修项目的管理费计10元/天(在押金中扣除),在此基础上,水、电费在施工完毕后按计量表结算水、电费用。
5、装修施工不得破坏大楼原有的结构,在保证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下,可对其内部结构作局部调整。对拆下的原建筑材料和部分照明设备(包括分隔板、木料、轻钢龙骨、窗帘、门、吊灯开关、卫生洁具等)应完好的交工程部门。施工期间,楼板开槽、外立面打洞等请先与工程部门联系,经认可后方可施工。
6、所有装饰材料须是阻燃型的,符合防火要求,并提供有关的产品说明书交给工程部门,竣工后消防验收均由乙方负责。
7、在现场施工中需要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须向物业管理部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监护施工措施后方能动火。动火完毕必须检查遗留火种,每隔20分钟检查一次。经过3次检查,确实可靠安全,监护人才能撤离动火作业区。特别危险区域严禁动火。
8、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配足够数量的灭火机,施工人员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并实施安全措施。
9、附设的原有消防设备及消防报警系统在装修过程中需要更改的.,乙方应先将改动方案平面图及时送交区消防局审批。消防安全通道不的封闭,装修后必须符合消防规范。
10、电气方面:乙方须提供完整的电气施工图纸。安装必须在满足用户使用的同时,要符合用电规定:一个回路容量不超过计划10A,电线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兆欧,插座安装牢固,接地接零不得混淆,电气容量要均衡分配。如有电线必须穿管,管子必须安装到位,强电和弱电必须分开。
11、空调方面:房间内的分隔必须符合空调设计要求,具体细节应听从甲方专业人员意见。
12、为客户装修工程提供方便,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本大楼的有关制度,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定,共同合作使装修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1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安保部门备案,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装修部位无关的其他楼层,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楼内住宿。
14、装修材料托运数量大的,须提前一天向物业部办理货运电梯使用手续(不得使用客运电梯)。
15、如乙方因装修工程时间紧张、需延长施工时间的,必须经物业部同意。施工期间开槽、敲打等工作应安排在下午18:00后施工。
1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本大楼配电室,不得任意从配电间内拖接任何线路。
17、现场建筑垃圾应装袋,由乙方按市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临时垃圾存放时间不准超过24小时。做到临时堆放,即时清运。如违反规定,罚款100元/天(罚款从押金中扣除)。
18、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违反核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有权停止其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区质监站及甲方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施工期间如损坏其它设备及建筑结构,应由乙方赔偿损失。
19、从甲方交房起,该房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乙方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有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20、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本大楼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并提供新增设备的样本及有关说明书,以便今后维修保养。
21、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上海瑞金商务中心有限公司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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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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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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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誹謗他人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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